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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省金融办会同发改委、商务厅、工商局、山东银监局等10部门,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担保行业作出进一步的规范。 《意见》指出,力争到2015年底前,在全省形成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和互助担保“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每个设区市至少发展1家资本金10亿元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发展1家资本金3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在完善行业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制度,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严厉查处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受托投资及抽逃资本金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加大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保证金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变相收取、挪用或占用客户保证金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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