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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施行后,对低保对象的资格审查更严了 《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对低保对象提出更加严格的审核。12月26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获悉,低保对象不仅能获得低保金,还可以享受其它政策优惠。如医疗救助、取暖补贴、住房救助、教育救助、高龄补贴等,其中对患大病支出较大的低保户,个人自付费用年救助金额最高可达15000元。 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三级联审” 26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按照《办法》规定,镇、街道应当在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对镇、街道报送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等进行全面审查,并按不低于30%比例进行入户抽查。对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应全部入户调查。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和民主评议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镇、街道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的,通知镇、街道在申请地的村、社区公示拟保障人口、拟补助金额等,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准决定,向申请人发放由省级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低保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补助金;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人重新公示。 据了解,有条件的地方,县级民政部门可以邀请申请人所在地的镇、街道、村(居)委会派人参与低保审批环节,实行“三级联审”。 审核通过后低保户可申请多项救助 记者从市民政局提供的有关政策上看到,凡我市符合《办法》规定,通过低保审核的低保家庭,可申请如下救助。 医疗救助方面,低保家庭除了正常的医疗报销外,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政策。低保对象经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在规定的最高限额内,按比例给予救助。对患大病支出较大的,年救助金额最高可达15000元。 重度残疾人补贴方面,低保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的,每月增发80元。 供热补贴方面,中心城区内实行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低保户家庭,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21.6元/㎡标准(正常标准为25.6元/㎡)交费,差价部分由财政承担解决。如果低保户的住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相当于减免了360元。 学龄前儿童入园救助方面,低保家庭的3岁到6岁儿童,每人每月可补贴管理费(含保育费、杂费)120元。 大学新生救助方面,低保家庭的孩子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给予一次性4000元补贴。其中,省、市补助2000元,各县市区配套2000元。 先心病免费手术方面,对低保家庭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进行免费手术。 低保高龄补贴方面,低保家庭中高龄老人在80岁到89岁的,除领取低保金外,还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在90岁到99岁的,每人每月增发200元。本报记者 王来臣 本报通讯员 耿永胜 我市低保家庭 可申请的救助项目 ◆医疗救助 ◆教育救助 ◆取暖补贴 (中心城区和县市政策不同) ◆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手术 ◆高龄补贴 ◆重度残疾人补贴 ◆临时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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