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今日关注 |
第03版
广而告之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本报讯 12月23日上午11时20分,23岁的张某驾驶着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载着四位小伙伴自东向西行驶在221省道安丘市凌河镇路段,车厢里播放着节奏明快、热烈奔放的歌曲。素有“快车王”之称的张某见公路上并没有多少车辆,便禁不住将变速杆推到了五挡的位置上,油门也踩得更有力了。张某感觉到路两边的树木和建筑物在飞速地向后移动,一种难以名状的惬意感油然而生,不禁跟着歌曲哼唱起来。 当张某驾车行驶到凌河镇李家赤埠村十字路口附近时,发现前方同方向有一辆二轮摩托车也在行驶。于是,他狠踩油门准备超越摩托车。然而,就在五菱宏光面包车接近摩托车的一刹那,摩托车突然亮起了左转向灯并开始向左拐弯。此刻的张某意识到了情况的危险性,他急忙踩下刹车,同时向右打了方向,面包车在急停猛拐之下方向失控,一下子冲出路面,腾空“飞向”道路右侧的防护带,“咔嚓”一声巨响,碗口粗的一棵杨树被撞断在地,面包车这才停下来。 目睹了此景的路人被这惊险的一幕吓呆了。原先只在电视里看到的场面,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张某和车上的四名乘坐人都不同程度地受伤,但均未危及生命。 经交警现场勘查与取证,从现场的刹车印迹来分析,证明肇事之前五菱宏光面包车的行驶速度在每小时90公里以上,这已经远远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路上的最高时速不准超过70公里/小时的规定。除了超速行驶外,张某驾车注意力不集中、驾驶操作不当也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因此,张某应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再次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手握方向盘,责任重于天。驾车莫超速,事故在瞬间。 (通讯员 于朝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