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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河南男子张某在昌乐打工,酒后滋事,脚踹奔驰轿车,一脚下去赔了3200元。 近日,郑某到位于昌乐县湖滨路北首的一家火锅店吃火锅时,无意间往窗外看了一眼,发现一名男子正在踹其停在店门口的奔驰轿车,便立即出门查看。 “他是我们酒店的员工,今天休息,因为心情不好在家喝闷酒,喝完酒后来店里找人玩,其他人都在上班,没人愿意跟他去,他就发起酒疯来,把酒店保安室的门给踹坏了。”该火锅店值班经理李某气愤地说,张某不仅打了路人,还踹了两辆车。 看到自己刚提13天的新车受损,郑某心疼不已,遂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了解到,滋事男子今年25岁,河南人,是火锅店的传菜员,他踹的那辆奔驰车价值93万元,而他那一脚“价值”3200元。 (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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