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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人员向古城商铺店主发放活动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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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为获评者挂牌匾,并作为“古城游”重点推荐单位 本报讯 自我市古城保护修复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在青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加强管理服务,不断规范业户经营范围、帮助业户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力度,古城呈现出了大繁荣、大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进货渠道规范、重信用、讲诚信的业户。 2014年12月25日,记者了解到为树典型、促发展,提升青州古城整体形象,切实规范古城业户经营行为,为游客创造放心的旅游与购物环境,营造宽松的招商引资氛围,打响“青州古城游”的金字招牌,青州市政府以“诚信兴商、履约践诺、规范服务、满意消费”为宗旨,决定在古城范围内开展“诚实守信经营业户”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广电中心等单位参与,成立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组织。 青州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王彦标告诉记者:“本次活动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相关单位推荐或业户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调查摸底、推广宣传、评选小组现场勘验、集中评议、公示、授牌等环节,评选出诚实守信经营业户。” 据记者了解,本次评选业户数量不超过古城总体经营业户的10%;评选总分为100分,共包括文明守法、诚信经营,证照齐全,亮证照经营,无不良记录和举报,产品必须合格,经营者仪表端庄大方、举止文明,店面干净整洁、公平交易、邻里关系和睦、安全措施到位,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按规定及时检验计量器具,无短斤少两、业户经营范围符合古城经营业态等10项内容作为评选标准。一旦获得“诚实守信经营业户”的荣誉,政府将在获奖业户店内悬挂“诚实守信经营业户”牌匾,并在多家媒体上予以刊登和宣传,拍摄专题片,定期在电视台播放,此外,政府还决定将“诚实守信经营业户”作为“古城游”的重点推荐单位。 此外,该评选活动还规定:凡获“诚实守信经营业户”应严格遵循《评选细则十条标准》。商务局作为“诚实守信经营业户”的管理单位,会加强对经营业户的监督管理。商务局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相关科室协同相关单位将组成督查小组,对“诚实守信经营业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导,一经发现违规经营或经举报并查实违反《评选细则十条标准》的业户,取消其“诚实守信经营业户”称号并摘牌。 “有了这个荣誉,对我们的生意也有所帮助,顾客也会更加相信我们,对我们也是一种促进。”古城某商铺的店主也向记者表示她将会积极参加此次评选,努力提高店铺质量,争做青州古城诚实守信经营业户。 (见习记者 彭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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