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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下发通知,对第二期11名见义勇为人员特困家庭进行救助。 据悉,这11个特困家庭是:桂树山、周成山、刘兆堂、刘斌、蒋庆文、张广仁、朱景智、孙希亮、闫德乐、夏宝业、冯玉卿的家庭。自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每月向其家庭发放400元生活救助金。 据了解,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救助的见义勇为人员特困家庭的条件为,因见义勇为人员牺牲、伤残,致使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的;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人员因康复医疗,家庭经济负担特别重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无稳定收入保障,存在子女就学、老人赡养等突出困难的。 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可向当地基层组织反映家庭生活情况,由县市区综治办公示、确认,报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确定。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每月发放特困家庭生活救助金,期限两年。两年期满,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可以继续申报特困家庭救助。 (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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