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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2日,因为对村委收取自来水费不满,安丘市凌河镇村民刘某竟在自家门前,将从此经过的村干部弟弟的电动自行车泼汽油烧毁,结果换来了10日的行政拘留的处罚。 2月2日下午5时30分许,安丘市公安局凌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村民刘某与村干部吕某的弟弟发生争执。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看到在刘某家门前有一辆电动车被烧成了灰烬,现场弥漫着浓烈的汽油味。民警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所内进行调查。经询问,刘某承认电动车是他泼汽油烧毁的。 民警调查了解到,刘某今年29岁,在刚刚过去的村委换届竞选村干部中落选。他觉得现村委执行的2元/立方米的自来水收费标准太贵,2月2日下午酒后打电话给村干部吕某,表示自己没钱缴纳水费,并对吕某进行威胁谩骂。吕某在电话中听出来刘某处于醉酒状态,便没有与其一般见识,并劝其年后手头宽裕时再缴纳水费,但刘某不为所动。 案发前,吕某的弟弟骑着电动车从刘某家门前经过,尚没有醒酒的刘某又与他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刘某将汽油浇在自己的外套和吕某弟弟的电动车上,之后引燃外套并烧毁了电动车。 目前,刘某因故意损坏财物,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记者 周晓晴 通讯员 苑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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