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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人大代表终于现身,表示砸锅卖铁也要赔偿居民 本报综合消息 因北京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非法挖建地下室,德胜门内大街先后发生两次大规模塌陷,业主原徐州市人大代表李宝俊终于出现,7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很不安”、“砸锅卖铁也会赔偿”,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李宝俊及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在2014年年底,因18余万元的民事纠纷款没有偿还,已被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剧情如此逆转,会不会影响“挖坑”的赔付? 7日,记者在江苏省某医院的病房内看到李宝俊躺在病床上,泪流满面。病房中只有他一位病人,李宝俊说因为媒体高度关注以及高血压复发,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回应此事。“一直感到很不安,对社会、对周边的邻居造成的伤害,我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哪怕是砸锅卖铁,尽一切努力对造成损害的居民赔偿。”李宝俊说。 尽管李宝俊面对媒体表示会承担德胜门内大街塌陷的一切损失,但是记者发现在2014年11月,李宝俊已经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第十批“限制高消费令”名单。徐州市中院宣传处处长慈延年说,在该院,涉及李宝俊的案件共有9件。 “目前在我们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及李宝俊的申请执行案件有9个,申请执行人有8个人,1个公司,执行标的一共是18.6137万元,这18余万元包括本金、利息和仲裁费,9个案件的被执行人都是徐州中际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李宝俊。”慈延年说。 据悉,徐州中际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份,注册资金100万元,李宝俊占51%,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用装饰品销售、仓储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企业营销策划。2012年11月份,申请人与中际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入场经营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但是2013年2月,中际公司突然停电关门,申请人无法开业经营。申请人按照合同,向徐州市仲裁委申请仲裁。 徐州市中级法院经过审查以后,于2013年12月决定移送强制执行,并与2014年2月作出裁定,查封中际公司的财产。但是法院在执行过程当中,公司两年没有年检,也找不到法定代表人,李宝俊经常不在徐州,也找不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14年11月11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把李宝俊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中际公司列入“限制高消费令”名单。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王涌表示,这意味着,李宝俊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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