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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诸城男子辛某取得了销售烟花爆竹的资质,由于在店内销售生意不是太好,为了多赚点钱,遂用三轮摩托车载着10万余头鞭炮到集市上售卖。刚到集市,他就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目前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3月2日上午10时许,诸城市公安局贾悦派出所的民警巡逻至贾悦镇某集市时,发现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驾驶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车来到集市,三轮摩托车上载着数个纸箱子。看见巡逻民警后,该男子神情显得有点慌张,民警于是示意其停车进行检查,发现男子车上有四个大纸箱,里面装着各类鞭炮。 经查,该男子叫辛某,诸城市贾悦镇人,今年53岁,经营一家烟花爆竹专卖店,也办理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由于在店内销售生意不是太好,为了多挣点钱,辛某就动了将烟花爆竹拉到集市上卖的念头。被赚钱冲昏头脑的辛某忘记了经营许可证上的规定,“只能在家销售,不得离开经营场所销售”。2日上午,辛某拉着各类鞭炮到了集市上,没有想到刚到集市便被民警查获。经清查,辛某当天共载运鞭炮10万余头。 据民警介绍,非法制作、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和处置烟花爆竹都属违法行为。目前,辛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诸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周显江 王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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