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7日,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我市小额冠名基金已达515万元。 小额冠名慈善基金是我市慈善机构依法向社会爱心个人、家庭募集善款的重要形式,主要用于助医、助残、助学等。凡捐赠一定数额以上善款的个人或家庭,均可协议建立“冠名基金”。据规定,建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的最低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多捐不限。可一次性全额注入,也可以按协议分期分批注入。2013年10月,首批签约仪式举行。(记者 王来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