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时讯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讯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企业稳岗补贴现在就可申报
我市两企入选建筑产业基地
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河南ETC
年满十八周岁也可更改民族
一个屁股一个座,这是常识
坐动车去威海更方便了
图片
2015年06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年满十八周岁也可更改民族



  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民委、公安部日前公布《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明确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对于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该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