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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因不满厂方更换施工队,女子爬到塔吊上抗议,经民警协调4天才下来,该女子因扰乱社会正常秩序被拘留。 6月22日上午,寿光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寿光市区一污水池建设工地内,有一名女子爬到塔吊上。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名女子站在塔吊上,并不时来回走动,十分危险。 民警了解得知,该女子姓王,其丈夫承包了污水池的基建工程,然后又把工程分包给了其他施工队,由于和施工队之间因工程款项问题产生纠纷一直未解决,工期有所耽误,厂方决定换掉王某的施工队。对厂方的做法不满,王某爬上塔吊并扬言要跳下去。 现场民警一边耐心地劝导王某,一边联系厂方与其协商,经过4天的现场调解后,王某终于作出让步,这才下了塔吊。 “爬塔吊讨薪是违法行为,懂得保护自己,拿起法律武器,这才是维权的正确方法。”办案民警说,因劳资纠纷采用爬塔吊或封门堵路等极端行为都属于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杨真真 王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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