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帆 7月14日晚,一则优衣库试衣间的不雅视频在微博热传,优衣库官方否认营销炒作此事。北京市公安局已介入调查。(7月15日《新京报》) 对于这则不雅视频,不少网友将矛头指向营销炒作,但优衣库“打死也不承认”,网友切莫妄下结论。 其实,是否是营销炒作不该是我们关注的焦点,网络传播太任性更值得关注。对于类似的不雅视频,难道没有“把门”的吗? 无论当事人是不是营销,此事都应该带出一扇法律门。对于制作者与曝光者,应以《刑法》“伺候”;对于越轨的传播者,则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