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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山东省日前部署开展公款存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以规范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款存放行为。 这次清理的公款范围,主要是由财政保障、补助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单位资金,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管理的资金,以及其他形式的大额公共资金。清理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国企负责人等在公款存放中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 清理步骤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从目前开始到2015年年底前完成。 山东省提出,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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