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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8日,记者从市编办了解到,历经4个月时间,我市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已全部编制完成,分别于6月底和7月底前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并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机构编制网站进行了公开。我市在全省率先公布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共纳入部门(单位)44个,共编制主要职责358项、具体责任事项1430项、追责情形1497项,确定部门职责边界49项,涉及29个部门(单位),编制具体事例49例,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57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34项;县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共纳入部门(单位)443个,共编制主要职责3677项、具体责任事项15040项、追责情形14644项,确定部门职责边界698项,涉及370个部门(单位),编制具体事例711例,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100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333项。 为保证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落实责任清单制度,我市还配套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落实责任清单的通知》,采取各项措施加大清单落实力度。 (记者 齐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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