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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志
“来电显示”是指手机被呼叫时,显示主叫号码的功能。记者调查发现,各地运营商不仅从未披露“来电显示费”的成本依据,而且收费标准不一。同时,“来电显示”收费却不一定保真。以篡改“来电显示”方式实施的“电信诈骗”造成用户损失,运营商却几乎从不担责。 (10月8日新华社) 按“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用户为“来电显示”这项服务付费合情合理,但这得有一个前提:用户享受到的服务水平与运营商实际服务表现相匹配。 反观现实,显然不是这么回事。一方面,如果说十几年前“来电显示”成本较高,运营商收费有一定合理性。但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来电显示”已是通讯设备标配功能,无论运营商用不用这个功能,设备都会自带。运营商提供“来电显示”,也不会额外产生成本。如此,运营商仍旧收取“来电显示费”就有些不合理了,尤其是按十几年前的成本来收取,就更不厚道。 另一方面,运营商收取“来电显示费”后,向用户提供的服务却被大大地注水——只显示,不保真,使得以篡改“来电显示”方式实施的电信诈骗屡屡得逞,给用户造成了损失。对此,运营商的托大及不作为的做法难辞其咎。无论如何,运营商完全有能力通过技术手段更好地拦截篡改主叫号码的诈骗电话。 “来电显示"是大部分用户都需要的刚需服务,其定价不应偏离实际成本太多。移动互联网时代,运营商应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和业务结构,降低对“来电显示”这种基础服务收费的依赖心理。从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通过法律手段使运营商对电信诈骗担责,才能真正倒逼运营商提高管理水平,让“来电显示”更真实、更实惠、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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