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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众日报》报道 省政府日前印发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015年-2017年,全省改造城镇棚户区110万户以上。 按照计划,山东省棚改范围将拓展到城中村、城边村、城市危房、建制镇、采煤塌陷区和需要拆除重建和改建的D级危房。在实施过程中,山东省将推广以建筑(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棚改安置住房,以实现项目早开工、设施早配套、居民早入住。 在公共设施的配套上,山东省提出将科学确定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严格落实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明确建设内容、实施单位、投资主体、建设周期,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改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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