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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国务院日前发文,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了地方税务部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等29项审批,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取消了“对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变更初审”等一批国务院部门委托地方初审的项目,企业只需要到国务院部门直接进行申报即可。取消了“不需要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等一批项目,利于促进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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