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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妹妹,我看了你这故事的第一句,就把姐姐我内心的小恶魔勾出来了,啥叫“我爱他,与他何干?”既然与他无关,那你干嘛跑去影响人家工作生活?远远的单相思得了呗!真是自欺欺人!爱是两个人的事,既然决定要爱,就要做到彼此尊重,那么他尊重你吗?让你等他七年,好,等就等!那么七年后呢?人家男方说了,不一定结婚,别赖上我!可是妹妹,你却已经满心欢喜地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了。姐求你不要这么先入为主地自我肯定成吗?人家当事人都说了,不一定有好结果,你说等你30多岁了才回过神来,明白原来事情的发展不能单靠自己想象,那时候可就晚大发了。对于这个故事的读后感,姐只说一句:爱到了,任何外在因素都不是阻止婚姻的理由。而你,差的不是一点点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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