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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四起腐败违纪问题 |
涉事八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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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市纪委通报了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违纪问题,涉事8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了处理。 据了解,这四起腐败违纪问题分别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宫某某利用在再就业管理科工作的职务便利,在经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工作过程中,同他人结伙,采取虚报相关申请资料等手段,贪污国家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有关部门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给予其开除处分。目前,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林家村镇正大社区张某某贪污问题。张某某在担任林家村镇正大社区两委委员、赵家庄村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协助政府核实、上报本村小麦种植面积的过程中,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贪污国家小麦补贴款。目前,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密州街道大王门社区鞠某等违纪问题。鞠某在担任大王门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大王门经联社社长期间虚报占地补偿款、账外收支,构成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将集体资金借给他人使用,构成挪用资金错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构成职务侵占错误。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原村会计祝某在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职责,对该村虚报占地补偿款、账外收支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原村出纳员王某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对该村虚报占地补偿款、账外收支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对挪用资金行为负有一定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新技术产业园埠口社区李某等违纪问题。李某在担任埠口社区党委书记兼埠口社区居委会主任、埠口村负责人期间,与原村出纳员马某某、村会计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冒领手段,贪污市政府拨付给埠口村的污泥场征地补偿款12万元。市纪委分别给予李某、马某某、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报指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利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敬畏党纪国法,廉洁履职。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干部清廉。纪检监察机关要聚集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区域和部位,坚持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除恶务尽,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引向深入。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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