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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22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供暖价格拟由23.3元/建筑平方米调整为22.5元/建筑平方米,将比去年降0.8元。这个降幅是否合适呢?28日听证会上请你来议。 记者了解到,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诸城市物价局定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在鑫湖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调整诸城市城区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据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殷明杰介绍,我市城区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价格为23.3元/建筑平方米,低保户供热价格为19.5元/建筑平方米,差价部分由财政承担。考虑到供热成本监审的连续性和供热体制现状,物价部门聘请诸城千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选定5家供热企业,对其2012-2014年供热情况进行了成本监审,监审结果为蒸汽成本167.10元/吨。依据以上成本核算,考虑到目前煤炭价格水平和供热价格调整后的相对稳定性,根据国家发改委《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此次调整采取非居民适当补贴居民的办法,降低居民供热价格。具体调整情况如下:1、居民供热(蒸汽)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价格标准为:居民供热用蒸汽价格145.6元/吨;居民供热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由23.3元/建筑平方米调整为22.5元/建筑平方米。2、涉及到市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低保户家庭供热,根据居民供热调整幅度作相应调整,由19.5元/建筑平方米调整为18.7元/建筑平方米,差价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据了解,来自全市各行业的13名消费者及热力有限公司经营者将于10月28日对拟定的听证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市物价局联系电话:6320611,市民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听证会期间向物价部门反映和咨询。 (记者 秦子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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