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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女士要求退货,店方称已过三包期限只换不退 10月26日,市民孟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近期在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侧300米处路东的品牌手机体验店内,购买了一部手机,因手机电池出现问题,换了一部同品牌其他系列的新机,不料没过多久又出现了问题,她要求退货遭店方拒绝。对此,店方表示,手机已经超出三包期限,现在只能换不能退。
反映 同一品牌两部手机均出现问题 26日,孟女士告诉记者,她于10月1日在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南侧300米处路东的品牌手机体验店购买了一部糯米3S型手机,当时花了3999元钱。“我当时想买其他品牌的手机,可是导购员一直向我推荐糯米手机,说我看好的那个品牌手机不好用,下载软件或更新系统都需要花钱。”孟女士说,听了导购员的话,她最终决定购买糯米手机。 孟女士买回手机后用了几天,发现手机电池特别不耐用。10月6日,她到店里要求退货。“我平时不玩游戏也不看视频,新手机一天需要充电两三遍,非常不方便。”孟女士说,她到店内退货时,导购员表示加300元可以换一部同品牌的新手机,她觉得比较划算就同意了。 “我换了一部糯米5型号的一体机,可是过了没多久,就听到手机里有异响,好像什么零部件掉了。”孟女士说,她再次到品牌手机体验店要求退货时,导购员表示手机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但是已经过了退手机的有效期限,没法退只能换。 “我就是希望换成其他的牌子,同一品牌的两部新手机接连出现问题,我已经不再信任这个品牌了,花4000多元买手机摊上这么多事。”孟女士表示,她希望能将手机退掉或店方给换一部其他品牌的手机。 店方 可以更换新机或进一步协商 “6日去换手机的时候,店方将我第一次购机时的发票收走了,给我补开了一份发票。”孟女士说。 记者看到,发票上写明以4300元购得糯米5(金)手机并写有“10月6日糯米3S更换糯米5”字样。发票背面的移动电话“三包”保修说明中,第二条写明移动电话自购买之日起,15日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客户凭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选择维修或更换同型号手机。 当天,记者联系了孟女士购买手机时的导购员董先生。董先生表示,按照正常情况,手机出售后如果在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具检测报告后,可以进行维修、更换新机或退货。15日内,可以进行维修或更换新机。超过15日,只能进行维修。 “10月6日,顾客第一次来找的时候,我们把手机返回了厂家,给她换了一部同一个品牌其他型号的手机,但是23日前后那名顾客再次来到店里要求退货。由于过了15日的三包期限,只能进行维修,后来我们作出让步,答应给换一部同型号的新机,可是她不同意。”董先生说,孟女士所买手机可能是某个零部件松动了。 董先生表示,如果孟女士不同意更换新机,可到店里与他的上级领导进行协商。对此,孟女士表示,她会尽快到该店协商解决。 文/图 本报记者 肖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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