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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京10月29日电 记者29日从山东省安监局获悉,山东省暂停了两个多月的危化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工作将分期分批重新启动。 山东省内国家或省级安监部门负责实施安全审查的化工建设项目以及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具备试生产条件的可按照程序规定启动试生产;其他化工建设项目从11月1日起,可按照程序规定启动试生产。 山东省还要求,不符合试车规范、不具备试生产条件的,或未进行试生产前的安全条件确认、未执行化工装置试生产报告制度的,一律禁止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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