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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某村50多岁的村民郭某宝在20年前就做起水泥买卖,多年来精心经营,存下了80多万元的存款。郭家日子过得逍遥自在,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小康”家庭。 2014年初冬,邻村的同行傅某某以新上项目为由,向郭某宝借款80万元并许诺一年15%利率,违约金5万元,郭某宝小算盘一算计,这些钱存在银行里,利息了了无几,借给傅某某一年的利息就是12多万,自己辛辛苦苦跑几年水泥买卖也赚不上这么多钱。于是,郭某宝爽快地借给了傅某某80万元。 2015年春节期间,傅某某因去澳门赌博,把几百万赔得血本无归,妻离子散,傅某某为了躲债也远走他乡。郭某宝一听,就像当头挨了一棒,险些晕过去,自己辛辛苦苦积攒下的养老钱,没想到借给傅某某后竟化为泡影。郭某宝,心情极端压抑痛苦,时常把自己关在屋里喝闷酒,喝醉之后就嚎啕大哭,以泪洗面。 【法官说法】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向别人放贷时一定要考察好对方借钱作何用途?有无偿还能力?口碑如何?切莫一时贪图高利,给自己的财产安全留下隐患。在此还要提醒广大群众,存钱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去办理,利息虽低,但确实保险,万无一失,那才是真正的“保险柜”。 本报记者 侯晓晨 本报通讯员 郭怀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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