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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为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国家工商总局17日公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 意见提出,在抽检的组织实施环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随机确定被抽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加强网络商品质量监管。对经网络商品抽检并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应当责令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行政处罚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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