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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龟行,被顶翻了车
缓刑期擅自出境罪犯被收入监狱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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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龟行,被顶翻了车
  被追尾侧翻的小货车,货物掉落一地。



时速仅40公里,确认后还得承担一定责任

  11月18日凌晨3时55分,一辆小货车行驶到青银高速潍坊段青岛方向136公里+550米处,被一辆运送快递的货车追尾,小货车失控侧翻在应急车道,并有货物掉落,事故现场造成一定的压车。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时了解到,事故发生时,被追尾小货车的车速在40公里/小时左右,已经低于高速公路规定的最低车速。路政人员表示,如果交警部门鉴定为侧翻小货车为低速行驶,那么,该车驾驶员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目前,事故的具体情况交警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现场  小货车失控侧翻,货物掉落了一地
  11月18日凌晨3时55分,山东高速潍坊路政大队接到报警,在青银高速潍坊段青岛方向136公里+550米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
  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小型货车侧翻在应急车道,车后侧栏板受损变形,用编织袋盛装的货物掉落一地,占据部分行车道。所幸没有人员受伤,车上拉的近4吨塑料制品基本没有损坏。
  在小型货车后方不远处,停着一辆运送快递的货车,货车前头轻微受损,车上的货物并没有掉落。两车占据着应急车道和行车道,仅有一条超车道供其他车辆通行,事故现场造成一定的压车。
  “由于事故发生在凌晨,视线不好,很容易给后方车辆造成二次事故。于是,我们用反光隔离锥对现场进行了保护,然后在事故现场后方安全距离内摆放警示标志,专门安排一人指挥其他车辆从超车道通过。”现场处置的一名路政人员介绍。
  由于侧翻的小型货车已经无法开动,路政人员联系了一辆货车来到事故现场,和驾驶员一起将货物转到货车上。另外,路政人员又调度一辆吊车到达现场,将事故小货车扶正后,再用大型清障车拖下高速公路。
 司机  车况不好还拉了不少货,没敢开快
  侧翻小货车驾驶员称,他当时沿青银高速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突然感觉车后面一个猛劲,车辆被追尾失控后侧翻。
  当路政人员问及小货车驾驶员当时的车速时,该驾驶员称,由于车况不是太好,还拉了不少货物,为安全起见,车速在40公里/小时左右。
  “驾驶员认为车速低了,在高速公路上就安全了,其实这是非常危险的。”路政人员介绍,超速行驶的危害驾驶员都非常清楚,可对于在高速公路上超低速行驶存在的安全隐患,有的驾驶员并不知道。高速公路上低速驾驶看似不会直接引发事故,实则不但破坏了高速公路的正常行车秩序,降低了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而且成为高速公路的一种“流动障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规定  低速行驶可被处罚200元、记3分
  “在高速公路低速行驶往往迫使其他车辆从右侧行车道、应急车道超车,容易造成刮蹭等交通事故。一旦后方车辆不能及时发现与前方低速行驶车辆存在的速度差,就无法在短时间内制动,易引发追尾事故。”路政人员介绍。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正常的情况下,最低车速不能低于60公里/小时。在高速公路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可被处罚200元、记3分。但因车辆故障、车辆前方有交通事故以及高速公路出现堵车等特殊因素而导致的低速行驶则不予以处罚。
  “如果正常追尾事故,后车驾驶员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交警部门鉴定为侧翻货车为低速行驶,那么,被追尾货车的驾驶员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路政人员说,目前,事故的具体情况还需交警部门进一步调查。
  如何避免低速行驶?路政人员介绍,在出门前应规划好行车路线,避免在匝道路段附近因查找路线等原因而减速徘徊。驾驶员开车时集中注意力,不做与开车无关的事情。平时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避免“病车”上路。
   文/图 本报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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