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明志
有媒体记者了解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延长已经成为业内参与改革问题讨论人士的共识,但是这一问题的改革时间尚未明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二局人士曾对外表示,“最低的缴费年限是15年,从社会保险可持续来看,这是非常不利的,这个问题在业内已经得到共识。” (12月6日《兰州晚报》) 这厢是公众对延长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一片反对声,那厢却传话“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应延长已成共识”——显然,双方的思路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不容回避的是,如何弥补养老金缺口,是摆在所有人面前的一道改革难题。在解决问题这一点上,“改革者”与“被改革者”利益是统一的。但在具体的解决方式上,双方因意见不合引发的疏离感却越来越大。“被改革者”有理由反问:时下这些尾大不掉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凭啥要我弥补?这岂不是最大的不公平?而对此,“改革者”却并未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明确说法,只是一味强调现如今的困境和改革必然性,给出的解决办法也不过是清一色的“温水煮青蛙”。 当然,这无论如何也算是一个办法,但代价无疑是巨大的:公众对养老保险的疏离感会与日俱增,谁又担得起这个责任?养老保险改革如果总是念延迟退休、延长缴费这样的“拖字诀”,带给公众的总是被剥夺感、不安全感,改革恐怕难言成功。如何借助改革制度设计,增强制度的吸引力,才是改革的真义。只有当改革不背离公众私利并契合社会理性,让老百姓切实享受到发展的红利,改革才会更好地渡过深水区,啃掉硬骨头。 如今,比之琢磨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更迫切的事,应该是思考如何改革和完善社保制度,消除现有缺陷,体现公平公正,保证“缴得越多,领得越多”成为社会统一标准。同时,还须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切忌朝令夕改,要让公众吃下定心丸。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问题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改革政策设计者应通盘考虑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公众的承受力,让公众能够从中受益而非吃亏。惟其如此,社保才能真正发挥社会“安全网”的兜底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