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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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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监管不力也将被追责



我省严禁中小学有偿补课行为,对败坏师德的行为零容忍
  本报讯 12月9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发布了最新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恶意惩罚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通知》规定,要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校校长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要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今年上半年,对于有偿家教行为,寒亭区共接到举报(投诉)6起,调查6起,查实1起。寿光市接收社会群众投诉举报近20起,查实1起。安丘市已接到举报投诉5起,调查5起,经查均不属实。昌邑市现已接到举报投诉1起。对于查实的投诉,教育部门均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今年8月份,我市下发了《关于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实行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决定实行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公开承诺制度,坚决刹住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歪风。
  此外,高新区还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于举报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者,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1000元奖励。 (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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