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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台稽查办案十项禁令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中国证监会11日发布《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防范稽查执法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 这十项禁令为:严禁有案不报、瞒案不立、压案不查;严禁违规立案、随意调查、以案谋私;严禁拖延办案、无故超时、久办不结;严禁大案小办、重案轻办、不当结案;严禁选择取证、毁改证据、规避定案;严禁通风报信、跑风漏气、泄露案情;严禁打探消息、请托说情、干预办案;严禁出谋划策、指点门路、协助逃责;严禁私下接触、不当交往、徇私枉法;严禁滥用信息、违规交易、借机牟利。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说,该禁令对案件线索报送、立案、取证、认定等稽查工作全部流程,重点对稽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十个方面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与此同时,证监会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研究出台了《稽查办案十项禁令纪律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办法》,确保《十项禁令》落到实处。 相关新闻 五人操纵股价被行政处罚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说,日前,证监会对涂忠华等五人操纵股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973万余元,并处以等额罚款。 证监会认定,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涂忠华、王伟力、薛文聪、周强、郭伟文五人,以深圳市元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义招揽理财客户,以涂忠华为主导,使用“蒋某军”等18个证券账户,采取盘中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撤单、尾市拉抬等方式,大量交易“九鼎新材”、“新海股份”两只股票,获利197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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