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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家住潍城区贵和苑社区三组团的郑先生致电本报反映,11月15日,他家地暖管道破裂跑水,家具和卧室内的木地板被泡坏,损失惨重,虽然目前地暖管道已经修好,可是被泡坏物品的赔偿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12月11日,记者来到位于潍城区东风西街与彩虹路交叉口附近的贵和苑社区三组团,在该小区2号楼见到了郑先生。他告诉记者,这套房子是2014年装修的,直到今年8月份才入住,刚入住不久卧室内的地暖管道破裂,家里的不少物品被泡坏。 在现场,记者看到,郑先生家客厅大门和卧室门门框下方开裂,周围的墙皮出现了脱落现象,他家卧室内为水泥地面,与客厅的地面形成了明显对比,一部分地面可以看出刚用水泥“封”好。 “以前这个卧室铺了木地板,因为地暖管道破裂,致使木地板全部被泡坏。”郑先生无奈地说,11月15日上午,他们回了趟老家,晚上返回家中时,眼前的一幕令他们夫妻目瞪口呆。 “我们是11月15日晚上9时多返回的,回家后我就发现客厅里有积水。”郑先生说,打开卧室门后,他发现卧室内积水深约2厘米。他们将情况反映给了物业,工作人员赶来进行了抢修。11月16日,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应该是他家卧室内的地暖管道破裂导致漏水。 虽然管道破裂处很快就修好了,可是泡坏物品的赔偿问题至今没解决。郑先生表示,漏水后他找开发商、物业、承建方进行协调,对方承诺给赔偿,可是直到现也没有达成一致。“我算了一下,这次我们家的损失在2万元左右,我们只想让对方把我们家恢复原样。”郑先生说。 当天,记者来到该小区营销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等相关负责人前来给予答复,可记者在现场等了半个小时也没等到相关负责人。 当天下午,记者又根据郑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和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电话能够打通,却无人接听。 对此,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成强律师表示,如果地暖管道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并且业主能证明地暖管道漏水非人为原因造成,那么损失应由开发商或管道供应商、建设方赔偿,反之损失由业主自担。 文/图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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