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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志
“厅官被三亚城管欺负得只剩裤衩”的事件日前出现了反转。网上一篇文章用多段监控视频证实,毕国昌当天在自行车与衣物被城管扣留后,并非如其自述的“虚弱地走到市政府”,而是打车前往市政府,并在此过程中回过一趟家。12日上午,毕国昌承认有所隐瞒,就此向公众及媒体道歉。(12月13日《西安晚报》) 既然中途回过一趟家,那就大可以穿好衣服再去市政府投诉,而既然是打车去的,那就更算不上“一路穿裤衩,尊严尽失”。但话说回来,如果毕先生这般按常理出牌,想来也不会瞬间引来大批网友“围观”,社会舆论也不会迅速被点燃,“维权”效果自然也就大打折扣。 如今“谎言”被拆穿,毕先生的尴尬可想而知。但就算他就此向公众及媒体道歉,显然也不会抵消他并不“纯良”的初衷,还是那句话——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不得不问的是,那些监控视频又是如何横空出世的?这些极具针对性的视频片断,能被准确地找到并被恰到好处地剪辑,显然不是“业余选手”干得了的事。公众有理由怀疑,当地官方是否动用了公权力来“下黑手”,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手法,去揭维权者的老底?真若如此,岂不成了“狗咬狗一嘴毛”,太下作? 经此一事,正常维权路径“难于上青天”的窘境,非正常维权更有效果的现实尴尬,再次鲜明地呈现出来。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显然没有哪一方是胜利者,只不过将公众的失望情绪推向更深。 真相有待时间和事实继续辨明,但有一个共识已然很清晰——在法治社会,程序正义绝非只是白纸黑字的规定,更不是随口说说的谈资,维权的手段必须得“很讲究”。如果要最终达到依法维权的目的,首先就要有对守法意识的敬畏。如果公正不举、正义不昌,则即便厅官或地方靠蛮横用权一时胜出,也不过丑闻一桩,其于社会进步并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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