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监控拍下男子拿走包。 |
|

|
|
本报讯 1月25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24日晚,他的朋友邢女士一时大意将包落在餐厅里。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包被邻座的一中年男子拿走,由于包内有许多重要证件,希望男子尽快归还。 李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当晚他跟邢女士及另外三个朋友一起在寒亭区佳乐家汉义轩吃饭,当时邢女士把包放在了座椅的底下,结果出门时忘拿了。“当时小邢走在最后面,发现忘拿包后,我们赶紧回去找,可还是没找到。”李先生说,包里装着2500元左右现金,还有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的证件。通过店里的监控录像,他们发现拿走邢女士包的是在他们邻桌吃饭的中年男子。 “监控录像显示,那名中年男子见我们走后,拿起包到柜台结账后就走了。”李先生说,包内的证件补办起来很麻烦,希望男子能及时把包还回来,邢女士也不想追究此事。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那名中年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同时,餐厅也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记者 郑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