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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发通知,规范中小学教学管理 1月27日,记者了解到,我市下发了《潍坊市教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分别制定了我市高中、初中、小学教学管理基本规范,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严禁组织月考等统一考试。初中严禁教师在课堂上讲解允许范围以外的教辅材料,住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时。 小学 不组织期中考试,严禁月考等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教师要为学生布置可选择的作业;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 小学不组织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放假前一周,由学校自主命题。严禁各地统一组织周考、月考以及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 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及时准确地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初中 住宿制学校21时前结束晚自习 严禁以学生会、班委、家委会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严禁教师在课堂上讲解允许范围以外的教辅材料,不得在省定教辅材料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或作为作业批改。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各学校要将推荐选用的教材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等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向家长和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控制学生课业负担。学校建立完善学生作业设计、布置、检查、总量控制和质量监控机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课外作业。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住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时。 禁止照搬教学参考书的内容 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教辅材料由学校选用工作委员会从目录中按照每科一套的原则向学生推荐,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禁止照搬照抄教学参考书的内容,禁止抄袭现成教案和课件。学校要在学年初公布学年或学期课外指导计划。各年级根据学生特点制定并公布年级课外活动计划。课外活动要形式多样。 相关新闻 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标准出炉 1月2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2016年底前,在全市建成能够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特殊需求学生提供个别化支持的资源教室,这是全省首个出台的专门关于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的指导文件。 《通知》要求,资源教室的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全市随班就读学生5人(含5人)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要全部规范设立资源教室,并不断完善资源教室的资源配置与管理。 随班就读学生不足5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划片,选点确定基地学校建立资源教室,辐射片区内随班就读学生,实现资源共享。 本报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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