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2016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六类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 这六类考生包括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获得规定奖项的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规定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记者 王叶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