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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今年高校招生工作政策 2016年高考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3月11日,记者获悉,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去年相比,各批次录取时间较去年推迟了11天,今年在不得报名的人员中增加了“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8月底之前 录取全部完成 《通知》规定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7月20日之前完成,与去年一致。今年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底之前结束,录取完成时间较去年延迟11天。 今年在不得报名的人员中增加了“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高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没报完志愿 不给高校成绩 今年,《通知》指出,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针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要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纠正违规行为。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结合各地实际,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 对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造假考生,严肃处理。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暂停或取消学校该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种称号奖励 最多能加五分 在加分方面,《通知》明确今年高考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增加20分投档。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下列6项称号、奖励的应届考生,可在总分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分值不得超过5分。这6项分别为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本报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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