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落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尚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包括政府领导同志、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综合部门及与议题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会领导同志,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必要时可安排职工代表、劳动模范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记者 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