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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开始 |
注册截止时间是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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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3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2016年中职学校招生已全面展开,市区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安排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招生注册截止时间是4月20日。 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在潍坊各县市区注册学籍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选择报考学校。按《潍坊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顺序进行。 “3+4”中职本科招生录取,要求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在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凡被“3+4”贯通培养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参加后续录取。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省考试院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实行注册入学,根据考生志愿向相关学校投档。考生也可直接到相关学校报名,根据报到情况进行录取。(记者 王叶妮) ◎相关新闻 农村贫困生资助覆盖学前到大学 本报讯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免收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资助管理人员,除负责本校(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外,要协助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做好辖区内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建档管理和资助政策落实工作。高校要按规定比例配足、配齐专职工作人员。(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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