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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确定今年医改重点发放更多红利 据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 国务院常务会议6日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包括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建设、推动药品价格“透明化”等6项。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要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由100个扩大到200个。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同时,在全国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开展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试点。年底前使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扩大到15%以上。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认为,公立医院改革经过几年的探索,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改革路径和政策措施。今年,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明确,既有量的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一步增加,同时也有质的要求,提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同时,从配套政策来看,也对管理体制,包括人事分配、编制、薪酬等的改革提出了配套要求。推进分级诊疗比较可行的是由各地研究制定适合当地的分级诊疗病种,成熟一个纳入一个,找到既符合国情,又能够为百姓接受的分级诊疗办法。 会议提出,健全补偿机制,新增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严控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年内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或零售药店购药。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加强医疗和药品质量监管。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鼓励试点城市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和业绩相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凸显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提高基本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7万名,其中儿科医师5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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