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时评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时评

第03版
速读潍坊·关注
 
标题导航
非机动车违法真开罚
严肃处理安全生产“为官不为”
堵上电话手表的认识漏洞□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全市CPI上月同比涨2.4%
专利奖励最高奖金50万
网络普及率我市超过七成
裸身碰瓷
2016年04月1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机动车违法真开罚



交警上路整治,三轮车斑马线上逆行被罚30元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除陋习治顽疾”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开始。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不止严查机动车违法行为,还对非机动车及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4月11日上午,记者到城区多个路口、路段看到,交警部门已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占道等行为进行处罚。
逆行 一小时查10余人
  4月11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城区胜利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北侧看到,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沿文化路上的斑马线由西向东逆行。交警迟伟静发现后,立刻示意驾驶员停车并告知其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孙先生驾驶非机动车因逆向行驶要罚款20元,非机动车过斑马线驾驶员未下车推行要罚款10元,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30元。
  “非机动车驾驶员不需要驾驶证,车辆也不需要挂牌,其上路行驶的随意性较大。这部分人也普遍认为,即便出现违法行为,也不会有严重后果。正是这种疏忽,往往酿成大祸。轻则影响道路秩序,重则引发事故。”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东明说,“经过一个小时的整治,共对10余名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通过近几天整治来看,驾驶员被处罚后,还是能够接受并认识到错误的。”
占道 违法停车罚10元
  随后,记者来到胜利西街与和平路交叉口附近。上午10时许,潍城交警大队二中队交警发现一辆红色电动轿车停在胜利西街北侧。经查看,电动轿车没有号牌。驾驶员来到现场后,交警对其进行了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非机动车违法停车,处以10元罚款。  在整治过程中,交警又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停在胜利西街北侧。由于无法联系到驾驶员,为保持道路畅通,交警决定将三轮车拖离现场,并在地面上用粉笔留下相关信息,让驾驶员到中队接受处罚。
  “不少非机动车驾驶员认为,车辆没有号牌,就算违法停车,交警也无法开具违法告知单,对这部分车辆的日常管理有较大难度。”潍城交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李金健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非机动车违规占道是十大严查重点之一,他们将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文/图 本报记者 陈怀禹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