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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经济区的陈某在自己经营的门店前捡到一张信用卡,在未输入密码的情况下用POS机成功刷卡5000元。4月12日,记者从寒亭法院获悉,陈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陈某是一名“90后”,自己经营着一家汽车美容店。2015年6月18日,陈某在店门前捡到一张信用卡,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信用卡插到店内的POS机上,在未输入密码的情况下成功刷卡5000元。信用卡的主人柳女士收到取款短信通知,才发现卡不见了,立即报警。2015年7月20日,陈某被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陈某向被害人退还了全部涉案账款。 经寒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退还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陈某犯信用卡诈骗罪,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作案工具POS机予以没收。 (记者 陈怀禹通讯员 黄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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