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速读潍坊·广角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评

第03版
公益广告
 
标题导航
买房四年 名下无房产
车牌少个数原被黄漆盖住
捡到信用卡刷五千元获刑
业主想买电 先交公摊水费
2016年04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业主想买电 先交公摊水费
豪德社区物业捆绑收费,相关部门表示不合理
  业主到物业处购电。



  本报讯 本报3月24日A07版以《冻破管道 业主公摊水费》为题,报道了豪德小商品城物业公司向豪德社区每户业主收取85元公摊水费的事。4月12日,业主们反映,物业捆绑收费,不交公摊水费,就不售电。
  12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豪德社区5号居民楼前。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4月8日,他到物业处购电,被告知需先交85元公摊水费。“家里着急用电,我只能按照物业的要求交了公摊水费。”杨先生说。随后,他拿出了“豪德物业管理公司水费通知单”。记者看到,上月的水表读数为“227”,而本月读数为“228”。“我只用了一立方米水,却要承担25立方米水的公摊水费。”杨先生气愤地说。
  随后,记者来到6号楼2单元门前,在物业公司3月18日张贴的“住宅水费明细表”中看到,每户业主需交水费金额一栏中,都加上了85元的公摊水费。
  “物业多年来一直收取公摊水费,但是这次太多了,所以没交,去物业处买电的时候被告知,不交公摊水费,就不卖电。”多位业主说,物业将公摊水费与电费捆绑收取,太不合理了。
  当天,记者随业主们来到物业处,一位业主表示想买电,工作人员称需先交抽化粪池的费用20元,而且要先交公摊水费。
  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家先卖50元钱的电,“但是这部分费用不可能一直欠着”。
  随后,记者联系了潍城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捆绑”收费不合理。“我们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我们也可以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该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在物业主管部门有“行为档案”,经居委会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物业主管部门可在档案中扣分。     (记者 张身率)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