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5日,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自4月1日起对参加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实行企业业绩与奖项公示。 招标采购过程中,在开标会议或报价结束后,要求中介代理机构将投标人(供应商)以及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奖项等信息汇总,在开标室内通过投影等方式向全部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公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业绩与奖项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截至目前,已有26个项目实行了企业业绩与奖项公示。 (记者 张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