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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穿着背心裤衩,或者穿着拖鞋就来办理婚姻登记了。”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日前表示,新《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将于7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婚登部门将强化婚姻登记的仪式感和权威性,颁发结婚证将成为婚姻登记的必要环节。 (6月2日《北京日报》)
婚姻自由不代表不尊重婚姻登记,这句话是没错的。但是,“不尊重婚姻登记”的具体事实和严重程度又该如何界定?恐怕难有定论。不可否认,趿拉拖鞋、穿背心裤衩办理婚姻登记的现象确实存在,但这毕竟是少数人,多数人对领证这件事还是相当重视的。比如,每逢“5·20”、情人节等具有特殊意义的“吉日”,结婚登记人数都会较往常呈现暴增之势。所以,将纠正并无普遍代表性的奇葩行为,作为设立“领证仪式”的出发点,以强化婚姻登记的仪式感和权威性,初衷虽好,却也未免牵强。 长久以来,围绕嫁娶之事并不缺乏仪式感。众所周知,与领证一样,婚礼也是绝大多数新人必须要走的程序,虽说前者基于法律认定,后者出于道德意义,但根本上都可视为不同形式的仪式。况且,迎新娘、跪父母、拜天地……所有这些环节的每个细微之处,都被赋予了神圣的意义——忠诚、信任、孝顺、勤劳,仪式感不可谓不强。对这种秦晋之好的重视,早已形成了我国丰富多彩的传统婚俗文化。对比之下,举办颁证仪式带给新人的“仪式感”,又有多少?或者说,必要性有多大? 从现实角度想,虽然颁证仪式属于免费项目,但如果过于简单、生硬,仪式感难免打折扣;过于讲排场,又由谁埋单?一旦某个细节考虑不周、操作不当,难保不会激发其一部分人的攀比心理,加重新人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不要忘了,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垄断结婚登记照,强迫购买服务的“手段”犹在眼前,颁证仪式如何打消公众这方面的疑虑? 从尊重公民自由权利的角度,就算有人穿着拖鞋、背心领证,婚姻登记人员有出言相劝的业务,却无拒绝办理的权力。可见,此举初衷虽好,但也闪现着“捆绑”的影子,这就难免会刺激一些人的“反抗”心理,假如有人执意向颁证仪式说“不”,新规的严肃性何以体现?所追求的仪式感又从何谈起? 尊重婚姻除了形式之外,更在于内涵意义,真正美满的婚姻在于一生相知、相爱、相守,这需要新人彼此用心经营。作为婚姻登记机关,为新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就是最好的祝福、最实在的仪式。至于类似的仪式,看似人性化,却不见得真的以人为本,三思而后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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