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6月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纳税人顺利完成首次纳税申报,税务总局出台20大举措。 此次出台的20大举措,包括纳税申报上门辅导、设置办税服务厅首次申报专窗、国税地税“一窗式”服务、进驻窗口全流程办结、先收后办等新举措。对于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务总局也明确,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