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月9日,一名“断臂”乞丐在浙江义乌行乞,看着十分可怜。正在巡察的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江大队三中队执法队员郑红军把这名乞讨人员的衣服脱了,乞丐竟然露出了完好无损的手。骗术败露,乞丐赶紧拿起家伙离开了。近日,现场图片在网上流传,网友纷纷为郑红军点赞。 (7月16日《新民晚报》)
对乞丐,我们都会有同情心,也多会出手相助,然而,面对装残的乞丐,我们实在无法抛洒同情心。有些装残乞丐的生活质量可能要远胜于我们,最重要的是他们在骗取信任,在消费我们的同情心。 装残乞丐挣的是昧心钱,蚕食着我们的同情心,削弱了社会信任。久而久之,我们对于乞丐也只能是敬而远之,正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最终受伤害的是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乞丐。 虽然装残乞丐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这个群体依然存在于大多数城市中,主要原因在于,民众无法辨别乞丐的真伪,即便怀疑是装残,又该如何拆穿?如果城市管理者不作为,对装残乞丐视而不见,就只能任由装残乞丐欺骗民众的爱心了。 义乌的这名城管当众扒下装残乞丐的上衣,将骗局暴露在民众面前,让装残乞丐失去“市场”。从这个角度而言,郑红军的举动为城市管理者们开了个好头。网民的赞扬声背后,其实是他们对揭穿装残乞丐的期盼,对于这种声音,城市管理者们应该听得懂。 不过,若只是止于揭穿,恐怕仍难以对装残乞丐起到釜底抽薪之效,毕竟,只要装残乞丐豁上脸皮,不停地打游击,换个手法又是一个足以乱真的“乞丐”。 在笔者看来,既然已经揭穿了骗局,当地公安部门何不跟进查明装残乞丐的真实身份呢?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也许有人会问:用刑罚处理装残乞丐是否过于“兴师动众”?其实,这样的先例并非没有。四川成都就有一名乞丐穿梭于高档餐厅四处筹钱,声称要挽救侄儿的生命,而他所说的侄儿其实早在两年前就去世了。最终,他被判处拘役6个月,罚金1000元。经历了这段牢狱之灾,这名乞丐还敢再出来招摇撞骗吗? 总而言之,我们应该为郑红军扒下装残乞丐上衣点赞,不过,这只是相关部门治理假乞丐的起点而已,法律的处罚得及时跟上,给装残乞丐们长长记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