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时评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评

第03版
新高考
 
标题导航
京沪东线拟过境潍坊
三大热点主导上半年楼市
社会需要“多等半分钟”的慢节奏
全省部署遏制重特大事故
电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
银行审核不严得担连带责任
2016年07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



  本报讯 7月18日,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在潍坊人大网上公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15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未确定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资质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规定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公众聚集场所,近两年发生过电梯安全事故等其他需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电梯使用单位。
  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0536—8097880,或将信函寄往潍坊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806房间,或将电子邮件发至wfrdfgw@126.com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记者 窦圆娜)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