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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民办养老院的床位,售价24万元起,可以自住26年,也可以转租、转售或继承,甚至被指有“升值空间”,这是“广东民声热线”在广州、佛山交界地暗访时发现的情况。未完工的养老院是否可以“预售”床位?又会不会沦为变相“炒房”?对该养老院的经营模式引起的争议,当地民政部门称,该模式是对是错还不好说。 (7月21日《金陵晚报》)
一个床位24万元起,拥有26年的“产权”,可转租、转售或继承,还有“升值空间”,这样的运作手法,怎能不让人联想起“炒房”?炒高了养老院的床位价格,受益的是民办养老院和投资者,那遭殃的又是谁呢? 对于这种“坑爹”的“炒床”手法,当地民政部门的表态含糊不清,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不好说”。他们之所以没有当机立断地予以叫停,或许是想以暴利为“诱饵”,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养老领域。不可否认,政府财政能力有限,无法撑起整个养老行业的发展,在此环境下,民间资本进入养老领域,是对公办养老院的有益补充。 然而,养老院涉及百姓民生大事,带有公益属性,即便民间资本纯属私有,也不能在养老院内为所欲为。 假如养老院床位果真步上当年商品房的后尘,真的成为各路资本爆炒的对象,必将推高养老成本,沦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工具”。这并非不可能,在养老投入不足的当下,优质养老床位乃稀缺资源,得到民众青睐也是理所当然。民间资本大批床位囤积居奇,真正需要床位的老人只能花高价购买,甚至有人只能望床兴叹、一床难求了。 参与“炒床”者更多是为了投机赚钱,有几人是真正为养老行业发展而投资?政府引进民间资本投资养老院,初衷是改善养老现状,可投资变成“炒床”后,只会增加民众的养老负担,如此一来,不仅无法改善养老现状,反而会陷当地老人于水深火热之中,可谓南辕北辙。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民政部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意见出台后,我国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进入养老行业。广东民办养老院“炒床”给我们提了醒,对进入养老行业的民间资本,政府该“严加管教”。 商品房、学区房等价格已被炒到虚高,别再来“祸害”养老床位了。当地民政部门不该用“是对是错不好说”的说法搪塞民众,还是早点叫停“炒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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