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维护办学秩序。 我市要求各中职学校按省教育厅批准备案的专业组织招生、教学,不得随意开设专业、随意使用专业名称,严禁以“职普融通班”、“升学班”、“春季高考班”等名义组织招生、教学。 禁止各类有偿或变相有偿招生行为。中职学校不得通过向生源学校单位或个人支付费用的方式进行招生。 (记者 王叶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