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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蓝繁”天居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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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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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蓝繁”天居第六



全省17城市上半年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公布
  本报讯 日前,省环保厅分别通报6月份17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排名,2016年上半年水、气环境质量及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在今年的环境空气质量“期中考”中,我市的“蓝繁”天数为129天,全省排名第6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多了6天。
  6月份,全省“蓝繁”天数平均为23.7天,同比增加2.8天;重污染天数为0.1天,同比减少0.1天。我市6月份共有“蓝繁”天数24天,同比减少3天,排名全省第5名,我市也是当月17城市中唯一同比天数减少的城市。
  2016年上半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7.6%;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9%;“蓝繁”天数平均为117.6天,同比增加了7.8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7.30,同比改善4.3%。2016年上半年,全省17城市中,“蓝繁”天数最多的是威海市,为176天,我市为129天,位列威海、烟台、青岛、日照、东营之后。
  2016年上半年,省向市生态补偿资金7219万元,市向省生态补偿资金885万元。其中第二季度,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3282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333万元,合计发放2949万元。全省除潍坊、青岛、威海、日照4市外,其余13市均获得省财政补偿,济宁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522万元;我市及青岛、威海、日照四市分别向省财政上缴资金36万元、6万元、264万元和27万元。
  上半年,全省环保、公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970次。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516件,罚款2.7亿元。全省公安部门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5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34人,刑事拘留395人,查处环境污染治安案件263件,行政拘留299人。
        (记者 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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