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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与朋友一起饮酒后,男子张某某驾车出行,行至临朐县城滨河路时,撞上一辆三轮车。为逃避处罚,张某某叫来亲戚高某某顶包,最终被临朐交警识破。8月4日,张某某被取保候审。 7月26日下午3时30分许,临朐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县城滨河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辆号牌为鲁GW***7的轿车停在公路右侧,一辆电动三轮车停在树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已被送往医院救治。民警询问时,一名高姓男子自称是轿车驾驶员,然而其回答民警的问题时,对车辆行驶方向及事故具体情况叙述含糊,民警产生怀疑。 经过耐心做工作,高某某承认是替亲戚张某某顶包。张某某见无法隐瞒,不得不向民警承认自己是肇事车驾驶人。 经酒精检测,张某某构成醉酒驾驶,8月4日,张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和交通肇事逃逸被取保候审。(记者 周晓晴通讯员 刘洪斌 马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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